宜宾学院计算机实验教学中心工作职责
1. 在院党委、院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
2. 在主管院长、教务处、物资设备处的指导下,负责对计算机、电教实验教学管理、设备管理和人员管理。与教务处、人事处一道做好实验室师资队伍建设及定编定岗工作。组织制定和实施实验室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3. 根据本系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实验大纲和实验教材拟定相对稳定的实验项目。
4. 充分利用实验设备为课程实验教学服务,为教师科研服务,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努力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认真抓好实验教学环节,不断改进实验教学方法,深入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努力为学院教师从事科学研究提供条件。
5. 负责制定本部门仪器设备、实验材料的购置计划,负责做好实验设备的保管,正确使用和日常维护,注意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障实验教学正常运行。
6. 在保卫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做好对易燃、易爆、剧毒等管制药品的安全使用和保管。
7. 负责制定本部门其他岗位职责和管理规章制度。
8. 根据学生实验项目要求及日程安排,按时做好学生实验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9. 中心暂无条件开设的实验课,应积极同有关部门协商共同做好实验室筹建工作。根据专业发展方向,负责制定实验室建设规划。
10. 制定中心队伍发展规划及人员培训计划。
11. 积极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