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教学规范

作者: 时间:2021-03-25 点击数:

实验教学规范

1、认真执行学院及教务处制定的有关实验教学管理规定。(见有关文件)

2、严格按实验项目和实验课表行课,提前做好学生实验课的准备工作,学生实验结束后,要及时检查和整理仪器设备状况,填写实验运行记录。

3、 实验室教师独立负责的实验,要负责做好实验教材的选订,或自编质量较高的实验讲义,做到学生人手一册。由专职理论课程教师负责的实验,实验室教师要协助做好实验教材的准备(实验条件介绍、实验质量要求等与实验运行有关的支持)。

4、 真按教学内容和大纲拟定出实验项目,填写实验项目卡,并按实验项目要求拟定设备购置计划,配齐仪器套数(教育技术专业课程的每个实验项目不低于五套,计算机专业、信息技术专业、公共计算机、公共电教等实验项目的常规仪器应按实验班人数配备)。实验项目一旦确定应做到相对稳定,实验人员应充分开发仪器的功能,提高使用率。

5、 实验课辅导教师应有实验教案并对实验项目进行预做(尤其是新实验),新教师要对所有实验项目进行预做并写出预做报告。

6、 保证实验课质量,每个行政教学班要再划分若干个实验教学班,每个实验班人数为:教育技术专业中不涉及计算机操作的实验原则上不超过12人,公共电教不涉及计算机操作的实验不超过12人,其它实验课程以24人为宜,在特殊情况下以自然班为实验单位(但每班的人数不超过50人)。非计算机类的实验,每个实验操作组应保证23人一组,计算机类实验必须一人一机一组。学生实验桌要定位编号。

7、 验课辅导教师和管理技术人员要耐心辅导,规范而正确地讲解和示范。对新班学生实验前要强调《学生实验守则》和本实验室的其他特殊规定。

8、 个实验项目结束后学生要写出实验报告,指导教师要认真批改,正确评定本次实验成绩。每学期全部实验项目结束后要进行实验操作考试,实验课辅导教师要拟定出实验考试题目和考试方法,并逐步建立实验考试题库,交实验室主任审定后,安排时间进行考试过程。考试前实验室应向学生自由开放12周,其间指导教师和技术人员应给予帮助和指导。实验室应提供必要仪器,其他实验材料由学生自己准备。

验课的最后成绩=平时实验报告成绩×40%+实验成绩×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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