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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管理制度(初稿)

作者: 时间:2026-10-22 点击数: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科研创新团队

管理制度(初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学院学生创新培养、工科教学实训短板整改工作要求,规范学院教师科研团队运行管理,依托实验室开放系统推进实验室开放共享,构建分层科创培育、梯队化团队建设机制,充分发挥科研团队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学生创新能力培养、产教融合方面的作用,保障实验室安全有序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学院所有申报实验室开放的教师科研团队、科创梯队学生团队,涵盖团队申报、人员管理、实验室使用、项目开展、成果管理、考核激励、问题整改等全流程工作。实验室开放依托实验室开放系统组织实施,包括项目式开放、场所式开放、工位式开放三种模式。

第三条 团队建设总体目标:打通教学与创新培养壁垒,提高科创实训平台利用率,常态化开展项目打磨、学科竞赛集训,强化教师结对指导,深化产教融合,推动学生创新成果产出,实现整改工作与育人工作深度融合,杜绝 “两张皮” 现象。

第二章 团队申报与实验室开放管理

第四条 实验室开放实行年度申报制,每学年申报一次,依托实验室开放系统开展申报工作,使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教师科研团队实验室开放申报表》作为支撑材料,由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完整填报,提交学院审批。团队可根据科研、实训、学科竞赛等实际需要,选择项目式开放、场所式开放或工位式开放模式申报。申报表内容包含:团队负责人信息、联系方式、房间编号、执行时间段、全部团队成员、申报理由、工作内容简述、预计成果。

第五条 申报审批流程

1. 团队负责人(指导教师)登录实验室开放系统填写申报信息,明确实验室使用时段、研究实训内容、安全责任,学生团队由指导教师负责填写附件1,教师科研团队由团队负责人填写附件2;

2. 申报信息依次经实验室中心主任、科研副院长、教学副院长审核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开放项目立项、结项需经专家评审,为校级部门审核提供参考;

3. 审核通过后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签字盖章备案,材料由实验与创新中心存档,实验室开放系统同步留痕;

4. 实验室实际运行情况以实验室开放系统日常运行记录为准,未经审批不得私自占用、使用实验室场地。

第六条 开放使用要求

1. 实验室仅用于申报登记的科研、实训、学科竞赛、创新项目等工作,不得挪作他用;

2. 严格按照申报执行时间段开展活动,如需变更使用房间、时间,必须在实验室开放系统中提交变更申请,重新审批;

3. 学生参与开放项目前须通过实验室安全考试,实验过程中遵守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4. 落实实验室安全管理,团队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做好用电、设备、消防安全管理,离开场地做到断电、关好门窗。

第三章 团队组织与人员管理

第七条 团队实行负责人负责制,教师担任团队负责人,统筹团队工作计划、任务分工、学生指导、安全管理、材料报送。开放项目可在实验室开放系统中设置多名指导教师和准备教师,明确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准备教师职责分工。

第八条 构建梯队化科创团队,落实分层科创培育机制。每个科创团队接纳 1015 名学生,吸纳大一新生开展科创见习,覆盖低年级科创启蒙到大高年级项目攻坚,形成老带新传帮带梯队。

第九条 团队成员管理

1. 教师成员:落实结对指导机制,强化教师科创指导能力,结对指导学生开展基础创新项目、竞赛备赛、课题研究;

2. 学生成员:遵守学院、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参加团队例会、集训、项目研讨,服从负责人任务安排;经项目选题确认后进入开放项目,按系统安排参加开放实验,按时提交实验报告;

3. 人员异动:团队成员发生新增、退出、更换,需要及时向实验中心报备,更新团队人员台账和实验室开放系统项目人员信息。

第十条 定期开展团队内部例会,常态化开展竞赛集训、项目打磨研讨,做好会议、集训记录,留存过程材料。

第四章 工作任务要求

第十一条 教学创新融合任务。将学生创新能力培养融入专业教学,结合产业实操、创新设计模块开展项目实践,弥补工科实训短板。

第十二条 科研与竞赛任务。围绕科研课题、大创项目、学科竞赛开展工作,明确阶段任务,做好过程记录。

第十三条 产教融合任务。依托学院平台对接产业企业,立足产业实际开展创新研发,推动科研平台与学生创新项目结对,促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实际衔接。

第十四条 育人任务。发挥团队育人功能,做好科创启蒙,重视低年级学生科创见习,提升全体参与学生科创实操能力。

第十五条 开放实验任务。依托实验室开放系统常态化开展开放实验,落实项目式开放、场所式开放、工位式开放运行:项目式开放须完成项目申报、审核发布、学生选题、考勤、实验报告批阅、成绩录入、成果管理等全过程管理;场所式开放须先完成房间开放时间设置,房间负责人负责开放时间安排及教师场所开放申请审核;工位式开放须先完成房间工位设置和工位开放时间设置,学生方可预约使用。开放运行情况通过实验室开放系统实时留痕。

第五章 成果管理、评价与激励

第十六条 预计成果管理。团队申报时明确预计成果,包含学术论文、软件著作权、专利、学科竞赛奖项、创新项目结题报告、实训案例等;项目成果通过实验室开放系统成果管理模块由学生或指导教师及时申报登记,项目结束后提交实际成果汇总。

第十七条 健全科创成果评价制度,按照学校学科积分制度对师生科创成果进行认定。将创新培养成效作为团队考核重要指标。

第十八条 激励机制

1. 对指导学生取得竞赛获奖、产出创新成果的指导教师,学院按制度予以认可,纳入相关工作考核;

2. 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团队成员,优先推荐竞赛名额、项目申报、评优评先;

3. 团队建设文件、竞赛组织材料、成果统计台账由实验中心统一归档管理。

第六章 考核监督与整改机制

第十九条 学院实验中心负责团队日常监督管理,依托实验室开放系统考勤管理、实验室开放一览、项目汇总等模块数据,对照整改台账开展常态化排查。考核重点包含:实验室使用规范性、开放项目过程管理情况、学生考勤及信用积分情况、梯队团队建设情况、集训项目开展频次、学生创新成果产出、学生能力培养成效。实验室开放期间实行值班值守管理,实验中心通过系统开放值班管理功能做好值班安排与记录。

第二十条 建立 “整改 + 育人” 联动机制,把学生创新能力提升纳入团队考核核心,开展整改 “回头看”。出现以下情况,学院有权暂停或取消实验室开放资格:

1. 未经审批私自使用实验室,擅自变更场地和使用时间;

2. 实验室管理混乱,存在安全隐患拒不整改;

3. 长期不开展团队活动,平台利用率低下;

4. 弄虚作假,虚报项目、成果。

5. 学生多次无故缺勤、未按时使用实验室资源,经信用积分扣减后仍不改正的。

第二十一条 针对运行中暴露出的短板,对照学生创新培养、工科教学实训短板问题整改台账及时优化团队运行模式,持续完善团队建设。

第七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二条 实验中心统一建立团队档案,归档材料包含:实验室开放申报表、人员信息、例会集训记录、项目材料、竞赛材料、成果证明、运行记录、考核记录,以及实验室开放系统中的申报、审核、考勤、成绩、成果等电子记录。

第二十三条 每学年末各科研团队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报送实验中心存档。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教学、科研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实验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实验室开放系统具体操作按照《实验室开放操作手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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